19级(含17五年制、18五年制、18中专)、20级各班:
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,现就2020-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作如下安排,请遵照执行。
1、本次测评是对2019-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评。
2、测评对象是指我系19级(含17五年制、18五年制、18中专)、2020年入学的所有在册的学生。
3、测评办法及程序要求详见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的相关条款,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测评细则。
4、本次测评请各班高度重视,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,严格把关,成立综合测评小组,辅导员(班主任)任组长,由民主推荐的学生干部代表及学生代表5-7人组成,完成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宣传和组织。辅导员(班主任)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测评办法,把握标准,力求做到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。
5、学生依据自身学期表现进行总结自评并上交证明材料,各班将上学期的旷课缺勤、违纪违规等情况以及学生平时的各项表现纳入到测评中。
6、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同学开展“民主评议”测评,对个人申报情况和班级记录情况进行评议和审查,根据核实情况计算分值,并将结果在班级教室或班级QQ群、微信群内公示三个工作日,并截屏存档。
7、本次测评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3月18日止,各班材料由年级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于3月22日,将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》(电子和纸质版)、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》(纸质表)、《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一览表》(纸质版)及公示材料按时交系部。
8.班级测评结果由系部审核并将最终成绩上报学生处。
9.测评期间,学生如有任何异议,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质疑。系部监督邮箱:40850269@qq.com
附件1: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
附件2: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
附件3: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
电子信息与传媒系
2021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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